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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供應鏈

致力推廣綠色採購的觀念與作為

友善環境部分,嚴格要求上游供應商遵循我國環境有害物質標準相關規範,保證廠商交付之產品及零件(包含隨產品交付的配件、包裝材料及其他料件)符合環境有害物質標準規範,及未使用衝突礦物等相關之國際規範對環境有害之禁用物質的要求。

本校供應商管理政策涵蓋:
  • 勞工與人權

    1. 供應商應遵守國家勞動法規,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並尊重國際公認之基本勞動人權,不得強制僱用、資遣或有危害勞工權益之情事。

    2. 供應商應提供所僱用之員工安全、健康與舒適之職場環境,並遵守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誠信經營

    1. 供應商應本於誠信經營原則,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

    2. 供應商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取任何不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

  • 環境永續

    1. 供應商於執行業務時所使用之相關原物料,應以保護自然資源為原則,於符合產品品質要求下,優先採用回收再利用或重複使用之原物料,以減少對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並避免使用危害環境物質。

永續採購

  • 目標:

  1. 推動使用「低汙染」、「可回收」及「省資源」之綠色環保  產品,鼓勵綠色消費打造永續校園。

  • 作法:

  1. 優先採購具有「環保標章」、「節能標章」、「省水標章」及「綠建材標章」之綠色產品。

  2. 優先購買對環境衝擊較少之產品,以鼓勵綠色產品的生產  及使用,帶動綠色消費風氣,達到環境保護的效益。

  • 成果:

  1. 108 年度綠色採購金額高達台幣 1,938 萬元,經台北市環保局評定為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績優單位,已連續4年獲此殊榮,推動綠色採購成效備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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