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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控制度
與
風險管理
內控制度
學校依照2009年12月9日教育部台參字第0980188736C 號令訂定「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訂定內部控制制度,藉由董事會對學校及所屬單位執行之管理權責,進行對學校人事、財務、營運等事項實施自我監督,並落實各單位確實依據內部控制制度,建立控管作業程序實施自我監督與運作,落實資訊透明公開,降低經營管理風險,確保組織及各系統的運作能有效率執行校務發展計畫。
內控體系
藉全面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促進學校法人及學校加強自主管理及提升教學品質
風險管理
落實風險管理機制,提升本校自我調整及改善能力,納入校內之內控循環,以制定有效之風險回應策略
學校在永續經營的前提下,以制定策略、辨識可能影響學校之潛在事項、管理學校之風險,使其合理擔保其目標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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