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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永續USR x SDGs週報》-歐洲綠色協議:結束浪費包裝,促進回收再利用




歐盟委員會正在提議新的包裝規則,以解決這個不斷增長的廢棄物來源和對消費者的傷害。平均而言,每個歐洲人每年產生近 180 公斤的包裝垃圾。包裝是原始材料的主要用戶之一,因為歐盟使用的 40% 的塑膠和 50% 的紙張用於包裝。如果不採取行動,到 2030 年,歐盟的包裝廢棄物將進一步增加 19%,而塑料包裝廢棄物甚至會增加 46%。


新規則旨在阻止這種趨勢。對於消費者,他們將確保可重複使用的包裝選擇,去除不必要的包裝,限製過度包裝,並提供清晰的標籤以支持正確的回收利用。對於業者,它們將創造新的商機,特別是對於較小的公司,減少對原生材料的需求,提高歐洲的回收能力,並減少歐洲對初級能源和外部供應商的依賴。他們將使包裝行業走上到 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軌道。


委員會還向消費者和業者澄清了生物材料 、可堆肥和可生物降解塑膠的問題:規定了此類塑料的哪些應用真正對環境有益,以及它們應該如何設計、處理和回收。這些提案是歐洲綠色協議循環經濟行動計劃及其使永續產品成為常態的目標的關鍵組成部分。它們還響應歐洲未來會議上表達的歐洲人的具體要求。 到 2030年減少包裝浪費,促進再利用和再填充,並使所有包裝可回收


歐盟關於包裝和包裝廢棄物立法的擬議修訂有三個主要目標。第一,防止包裝廢棄物的產生:減少包裝廢棄物的數量,限制不必要的包裝,推廣可重複使用和可再填充的包裝方案。其次,促進高品質回收:到 2030年,使歐盟市場上的所有包裝都能夠以經濟可行的方式進行回收。最後,減少對初級自然資源的需求,並為二級自然資源創造一個運作良好的市場,通過強制性目標增加包裝中回收塑膠的使用。


  • 總體目標是到2040 年,與 2018 年相比,每個成員國的人均包裝廢物減少 15%。與不改變立法的情況相比,這將導致歐盟整體廢物減少約 37%。這將透過再利用和回收來實現。

  • 包裝的重複使用或再填充在過去 20 年中急劇下降,為了促進包裝的重複使用或再填充,公司將必須向消費者提供一定比例的可重複使用或可再填充的包裝產品,例如外賣飲料和餐食或電子商務交付。還將有一些包裝格式的標準化和可重複使用包裝的明確標籤。

  • 為了解決明顯過度包裝問題,某些形式的包裝將被禁止,例如在餐廳和咖啡館內消費的食品和飲料的一次性包裝、水果和蔬菜的一次性包裝、微型洗髮水瓶和酒店的其他小包裝。

  • 許多措施旨在到 2030 年使包裝完全可回收。 這包括制定包裝設計標準;為塑料瓶和鋁罐建立強制押金返還制度;並確定有些包裝類型必須是可堆肥的,以便消費者可以將它們扔到生物垃圾中。

  • 強制對生產必須在新塑膠包裝中加入可回收成分達一定比例。這將有助於將回收塑膠轉化為有價值的原材料——就像一次性塑膠指令背景下的 PET 瓶示例所示。

該提案將消除關於哪些包裝屬於哪個回收箱的混淆。每件包裝都會貼上標籤,標明包裝的材質以及應該進入哪個回收。廢物收集容器將帶有相同的標籤。相同的符號將在歐盟各地使用。

到 2030 年,擬議的措施將使包裝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到 4300 萬噸,而如果不改變立法,則為 6600 萬噸——減少量相當於克羅埃西亞 的年排放量。用水量將減少110 萬立方米。基於 2030 年的基準,經濟和社會的環境破壞成本將減少 64 億歐元。


一次性包裝行業將不得不投資轉型,但對歐盟的整體經濟和創造就業機會的影響是積極的。預計到 2030 年,僅促進再利用行業就會創造超過 600,000 個工作崗位,其中許多是在當地的中小型公司。我們期望包裝解決方案有很多創新,可以方便地減少、再利用和回收。預計還可以採取措施節省資金:如果企業將儲蓄轉化為消費者,每個歐洲人每年可以節省近 100 歐元。


消除圍繞生質基 、可生物降分解和可堆肥塑膠的困惑。生質基 、可生物降分解和可堆肥塑膠的使用和生產一直在穩步增加。這些塑膠必須滿足一些條件才能產生積極的環境影響,而不是加劇塑膠污染、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性喪失。委員會的新規範闡明了這些塑膠可以以何種方式成為永續未來的一部分。


用於生產生物生質基的材料必須是永續來源的,不會對環境造成危害,並且符合生物質的級聯使用「生物質的階梯式應用」原則:生產商應優先使用有機廢物和副產品作為原料。此外,為了打擊漂綠行為並避免誤導消費者,生產商需要避免對塑膠產品使用概括式的聲明,例如生物塑膠生質基。在就生殖基含量進行溝通時,生產商應提及產品中生質基塑膠含量準確且可測量的比例(例如:產品含有 50% 的生質基塑膠含量)。


必須謹慎對待可生物分解塑膠。它們在永續發展的未來中佔有一席之地,但需要將它們只用到特定應用,以證明其環境效益和循環經濟價值。可生物分解的塑膠絕不應該成為亂扔垃圾的許可證。此外,它們必須貼上標籤,以顯示它們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生物分解,在何種情況下以及在何種環境中可分解。可能會亂丟的產品(包括一次性塑膠規範所涵蓋的產品)不能聲稱或標記為可生物分解。


工業可堆肥塑膠只有在具有環境效益、不會對堆肥品質產生負面影響並且有適當的生物廢物收集和處理系統時才應使用。工業可堆肥包裝僅允許用於茶包、過濾式咖啡包、水果和蔬菜貼紙以及非常輕的塑膠袋。產品必須始終註明它們已通過符合歐盟標準的工業堆肥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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