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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永續USR x SDGs週報》-海洋治理里程碑




聯合國終於簽署了保護海洋的歷史性條約,我們現在還有希望嗎?

1982 年,聯合國 (UN) 海洋法公約被採納了。它通過引入關於如何利用海洋的綜合框架,包括保護海洋、海床、底土和海洋環境,代表了管理海洋的實質性多邊努力。除了界定海洋邊界和建立創新的法律制度來控制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深海海底區域的礦產資源開採外,該公約還建立了一個名為公海的區域,該區域由國際水域組成,各國有權在其中捕魚、船舶和做研究。

然而,這些國際水域中只有 1.2% 得到有效保護,保護區外的海洋生物暴露在過度捕撈、航運和氣候變化的影響之下。現在,在公約通過 40 年後,3 月在紐約聯合國總部,193 個國家同意了公海條約。這一海洋治理談判史上前所未有的成就為建立海洋保護區提供了法律框架,有助於實現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於 2022 年 12 月設定的 30×30 目標—到 2030 年保護 30% 的海洋。

該條約還將建立締約方會議,使成員國能夠報告海洋治理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進展。簡而言之,這項非凡的外交成就將把捕魚和勘探活動以及航運路線限制在前所未有的水平。環保主義者能有希望嗎?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國家代表已同意不重新開始談判條約,但其中一些人已發表聲明,暗示他們可能願意挑戰結果。

如果案文不改變,每個成員都必須經過他們的國家批准程序,這對其中幾個成員來說將是艱難的。執行該條約並不容易。法律框架的關鍵方面尚未解決,例如誰將監管公海的海洋保護區、如何處理爭端以及如何管理承諾的財政資源。

儘管前面有障礙,但在全球地緣政治緊張和經濟困難時期,該條約代表了海洋治理的一個巨大里程碑。保護海洋不再是一廂情願的想法,它現在是一個有法律框架支持的切實目標。是時候實現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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